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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公安局部署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201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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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公安局部署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根据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三明市公安局决定从3月至10月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期间,公安机关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围绕源头、城市、农村三个主要战场,突出人、车、路要素,分四个阶段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第一阶段(3月份):以排查隐患、制定清单为主线,广泛发动,全面细致滚动摸排。各地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辖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集中排查清理重点驾驶人、重点车辆及道路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清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隐患整改,为整治工作打牢基础。
第二阶段(4月份至7月份):以消除隐患、整治违法为主线,高密度、大范围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城市管理方面,以商圈、学校、客运场站等易堵区域为重点路段,加大对行人、电动车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执法和劝导力度,严查酒(毒)驾、飚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农村地区方面,加大重要时段、重点地段执法劝导力量投入,严查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五小车辆”、面包车违法载人、农村短途客车超员等重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8月份至9月份):以查漏补缺、严防固守为主线,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交通安全大检查。采取“回头看”、“找茬挑刺”等形式,深入事故易发区域、企业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交通秩序是否有效改善等,全面巩固战果、提升成效。
第四阶段(10月份):以梳理总结、固化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查摆反思问题不足,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构建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排查整治,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公安机关将通过此次排查整治工作,集中消除一批风险隐患,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实现“一个不发生、两个减少、三个下降”的目标,即: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趋好,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人车路隐患存量明显减少、显见性交通违法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2016年及前三年平均数同比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