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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起,三明市开展为期二个月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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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起,三明市开展为期二个月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为有效遏制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3月16日起至5月15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达到“两升两降”目标,即:摩托车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明显提升,摩托车按期检验率环比整治前上升10%以上;涉及摩托车的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摩托车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所占比例下降20%以上。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城区重点查纠摩托车酒后驾车、载人超员、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不戴安全头盔、安装斗篷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农村重点查纠摩托车酒后驾车、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通过设卡及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开展查纠整治。同时,通过监控设备抓拍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提升非现场查处比例。
交警提示:由于摩托车车体质量较轻,速度又快,车身没有保护性装置,稳定性较差,超速行驶极易发生侧翻现象,一旦发生碰撞,驾乘人员头部极有可能受到伤害。因此,驾乘摩托车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可超速行驶,并且佩戴好安全头盔,给自己头部多一分保护,人生多一分安全。(三明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