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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新增标志的问答

2011-03-3025705

采纳新增标志的问答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欢迎《日内瓦公约》缔约国于2005年12月8日在日内瓦召开的外交会议上所做出的决定。该会议决定通过《日内瓦公约》的第三附加议定书,创立一个新增标志,与红十字和红新月共同使用。

1.关于标志的争论

标志争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949年《日内瓦公约》承认的标志是红十字、红新月、红狮和太阳标志。根据日内瓦四公约及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规则,国家红会若要成为该运动的会员,必须使用其中的一个标志。自1980年起,只有红十字和红新月标志一直被沿用。

红十字与红新月标志被全球190多个国家用于在武装冲突中保护医务人员 、建筑、设备,和标识国家红十字与红新月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以及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

遗憾的是,红十字与红新月标志有时会被错误地理解为带有宗教、文化或政治的内涵。这影响了对标志的尊重,减损了该标志对受害者、人道工作者及医务人员的保护作用。

出于在红十字和红新月均不被视为中立标志时提供保护的需要,以及那些多年来已使用其它标志的国家的需要,引发了关于标志的争论,这促成了《第三附加议定书》的通过。成立于1930年的以色列红大卫盾会就是一个范例。以色列认为它在国内行动中应可使用红大卫盾作为标志。厄立特里亚等其它国家红会希望同时使用红十字与红新月两个标志。根据现行规则这是不可能的。

《第三附加议定书》在该争论中起到了何种作用?

各国政府及国家红十字与红新月会均认可的解决方案包括:《日内瓦公约》的缔约国通过该公约的一个附加议定书,在红十字与红新月外创立一个新增标志。新增标志名为“红水晶”,旨在避免任何国家的、文化的、宗教的、政治的或种族的内涵。它将拥有《日内瓦公约》所赋予的与现有标志同样的地位。

新增标志的采纳使那些认为红十字和红新月两个标志均难以使用的各国红会得以成为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成员。新增标志将使该运动实现其普遍性的目标。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密切合作,起草了《第三附加议定书》。该议定书是由直接相关的缔约国和各国红会代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经过仔细考虑后提出的。

为何目前正在使用的标志不止一个?

于1863至1864年召开的日内瓦会议制定了现已成为《日内瓦公约》的一系列规则,白底红十字作为一个中立标志被采纳,它具有普遍性且容易识别,在冲突中可使医务人员免受攻击。这不是一个宗教标记,它只不过是瑞士国旗红白两色的反转。就此而论,人们认为它可以包含中立性的基本要求。

该标志的其它含义不久就显现出来。在1876-1878年俄国与土耳其战争期间,尽管奥斯曼帝国无条件地加入了1864年的《日内瓦公约》,但是它宣布将使用红新月来标记自己的救护车辆,同时尊重保护敌方救护车辆的红十字标志。使用红新月标志于是成为奥斯曼帝国的惯例。

经过冗长的讨论,1929年的外交会议同意承认已被有些国家使用的红新月标志和红狮与太阳标志,该标志已被波斯(即现在的伊朗)使用了一段时间。该会议为了防止又进一步的要求以及可能导致标志增加过多的情况出现,明确强调以后不再承认任何新标志。

此后,红新月标志在很多国家被广泛使用。其它国家关于采用另外一些标志的提议未被采纳。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于1980年废止使用红狮与太阳标志而改用红新月标志。

2.采纳新增标志

《第三附加议定书》是如何被采纳的?

外交会议对该议定书的采纳是通过投票表决的。据非官方统计,2005年12月在日内瓦出席外交会议的144个缔约国中有98个国家对该议定书投赞成票,10个国家弃权,27个国家投反对票。在12月8日通过《第三附加议定书》之后的一周,27个国家签署了该议定书。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目前要采取什么行动?

既然《第三附加议定书》已被通过,有必要修订《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章程》以使新增标志得以在该运动中被使用。因此,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常设委员会决定于2006年6月20日至21日召开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该国际会议汇聚了《日内瓦公约》的缔约国、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及其183个会员。在《章程》被修订后,将有可能承认新的红会并准许其加入该运动。

国际大会

在2006年6月19日国际联合会的会员大会及代表会议召开之后,该国际大会将于2006那6月20日在日内瓦国际会议中心(CICG)召开。代表会议将通过该大会议程。

该大会有三个主要目标:

依据2005年12月8日通过的《第三附加议定书》来修订《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章程》,以创立一个新增标志;

以“红水晶”命名新增标志;

提请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承认巴勒斯坦红新月会并请国际联合会准许其加入。

这三点将作为一项决议草案的主要部分被提交给大会,经大会一致通过后批准适用。

对该《章程》的修改很简单。其中明确提到红十字与红新月标志的两处将被修改为由《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承认的特殊标志。

《第三附加议定书》没有为新增的特殊标志命名,而仅将其称之为“第三议定书标志”。因此,大会被要求批准“红水晶”这个名称,该名称自2001年起就开始被非正式使用。

该决议的第三项为巴勒斯坦红新月会获得承认并获准加入创造了一个框架。

大家将尽一切努力争取一致通过,但是如果会议采取投票的方式,对《章程》的修订需要在场投票者有三分之二赞成。总票数可能是377,即183个各国红会、192个《日内瓦公约》缔约国、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以及国际联合会。

国际大会的运作:

政治因素影响了2005年12月的外交会议,从而导致对《第三附加议定书》进行投票,而非本来希望的一致通过。国际大会的程序规则旨在确保这一重大人道活动免受政治争论的影响。特别是:

所有参与者必须遵守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一切文件都必须与其相符。

大会主席及其他官员必须确保“会议发言者不得在任何时候参与政治的、种族的、宗教的或意识形态的论战。”

谁来决定承认并准许新成员加入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

为了成为该运动的成员,国家红会必须获得承认。依照《运动章程》中列出的条件,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负责认可新成员。只有获得承认的各国红会才能成为国际联合会的成员。国家红会能否加入联合会决定于联合会的会员大会的决议。

3.对各国红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及联合会产生的影响

如何使用标志?

《日内瓦公约》所承认的标志有两个用途:保护性用途与识别性用途。

第一种用途是作为明显的保护性标志,被国际人道法赋予武装部队医疗机构的人员、车辆及建筑,国家红会的医务人员,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及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人员、车辆及建筑。这是该标志的保护性用途。

标志的第二种用途是标识同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有关的人员、车辆或建筑。这是该标志的识别性用途。

标志最普遍的识别性使用见于各国红会的标识,该标识展示此标志,并附有国家红会的名称或首字母缩写,以用于识别与该国家红会有关的活动、人员及物体。

谁来决定新增标志是否将被某缔约国使用?

因为像其它标志一样,红水晶是通过条约创立的,由缔约国的政府来做决定。缔约国可以决定采用新增标志作为在其领土上使用的唯一标志。政府也可以依照《第三议定书》制定规则,以规制新增标志可以为临时或紧急目的使用的方式。这是其根据各国法律自行决定的。

我的国家现在正使用的标志将会变成什么样?

除非缔约国希望改变,否则不会有变化。那些目前使用红十字或红新月的各缔约国和国家红会将继续使用原有的标志。

能否将红十字、红新月或其它标志嵌入红水晶吗?

仅限于识别性用途,国家红会可以在红水晶中选择嵌入《日内瓦公约》认可的一个特殊标志或这些特殊标志的组合。因此国家红会可以在不放弃其“传统的”红十字或红新月标志的同时采纳第三议定书标志。

《第三议定书》也提供了新的机会,允许国家红会把这些标志的组合嵌入红水晶内。这种灵活性将会对在本国领土之外工作的某些国家红会在其自身标志不被当地熟知或尊重的情况下有所帮助。

以色列的情况如何?

《第三议定书》赋予以色列红会在本土内继续使用红大卫盾作为其唯一标志的权利。在以色列领土之外工作时,该红会则需要依据东道国的需要来行事。 这通常意味着它可以把红大卫盾嵌入红水晶之内展示,或仅使用红水晶的标志。

如果某国红会在他国从事活动,那会怎样?

如果各国红会希望在其它国家或领土内使用其名称或标志,它们必须受该国法律、该国及过境国红会的协议所制约。这项规则自1921年就一直适用,又被《第三议定书》再次肯定。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或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将会改变它们的名称或现行标志吗?

不会。《第三附加议定书》的序文注意到运动的国际成员保持现在的名称及标志的决定。

然而,根据《第三议定书》的第四条,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国际联合会可以临时或在特殊情况下决定使用新增标志,特别是在复杂局势下,当地的情况表明这样做能够为受害者、工作人员及其行动提供额外的保护及安全。

 

延伸阅读:

·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章程

· 日内瓦第一公约(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

· 日内瓦第二公约(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

· 日内瓦第三公约(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

· 日内瓦第四公约(关于战时保护平民之日内瓦公约)

· 第一附加议定书(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

· 第二附加议定书(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

· 第三附加议定书(关于采纳一个新增特殊标志的附加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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